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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法院罚金没交会怎样
释义
    法院判决的罚金不交的后果如下:
    1、期满无故不缴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2、判决生效后不主动缴纳罚金的,法院应当强制追缴,并且可以对财产随时进行缴纳;
    3、在服刑期间不缴纳罚金的,可能不予减刑、假释。
    一、服刑人员家属交罚金方法如下:
    1、一次或分期缴纳。犯罪分子按照判决确定的数额和指定的期限,一次缴纳完毕或几次缴纳完毕。一般情况下,罚金数额不多或虽多但一次缴纳不是太困难的,应限期一次缴纳;一次缴纳有困难的,可限定时间分几次缴纳;
    2、强制缴纳。即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届满后,犯罪分子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的,法院可采取查封、拍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入的措施,强制其缴纳;
    3、随时缴纳。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都可以缴纳;
    4、减少或免除缴纳。即对犯罪人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由犯罪分子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经查证属实,可以根据其遭受灾祸的轻重情况,裁定减少罚金数额或免除缴纳全部罚金。
    二、法院判决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可以申请执行。时间起始点为一般情况下,是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也就是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的日期。特殊情况下,如果规定履行期间的,从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被判处罚金不会要求家人缴纳,罚金刑只会对被判处该罚金刑的人执行,不能强制执行别人的财产,即使是家人的财产也不行,但家属如果愿意,可以替被告人缴纳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罚金的执行】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二百七十二条
    【没收财产的执行】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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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4: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