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2020年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及管理:征地补偿费用由政府批准,根据土地产值和当地统计部门数据确定,不得超过30倍土地产值。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款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获得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单位管理,个人可用于支付保险费。补偿款存放在专户,公开使用情况并接受村民监督。补偿金额受土地性质和位置影响。 法律分析 一、2020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征地补偿费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被征收土地的性质、所处位置不同也都对补偿金额有一定的影响。土地征收项目包括了土地补偿费以及土地上种植青苗等作物的补助费等等,这些补偿款发放之后无会根据一定的方式进行分配。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淮安市2020年的征地补偿标准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具体补偿费用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费用的管理和使用由被征地单位负责,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配。被征收土地的性质和位置也会对补偿金额产生影响。补偿款发放后,将设立专户存放,并接受村民监督,分配办法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 (二)未依法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或者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的; (三)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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