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给小孩起名字 |
释义 |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需经监护人前往派出所办理,1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则需要得到他们的同意。改名字一般由监护人双方写申请,然后到小孩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变更事项登记表,经派出所同意后,再到县区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核,报地市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批准后,就可以给小孩变更户口姓名。 法律分析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需经监护人前往派出所办理,1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则需要得到他们的同意。 改名字一般由监护人双方写申请,然后到小孩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变更事项登记表,经派出所同意后,再到县区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核,报地市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批准后,就可以给小孩变更户口姓名。 拓展延伸 更改姓名需要哪些手续?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可以随时请求恢复其姓名权。而要更改姓名,则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手续。首先,自然人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其姓名权,并提供相关证据。其次,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需要对申请进行审查,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则将决定恢复其姓名权,并通知申请人在判决生效后到人民法院领取恢复姓名权的相关证明文件。最后,自然人还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姓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需在1个月内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若逾期不办理,则自然人的姓名权将消灭。因此,更改姓名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姓名权,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姓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结语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需经监护人前往派出所办理,1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则需要得到他们的同意。改名字一般由监护人双方写申请,然后到小孩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变更事项登记表,经派出所同意后,再到县区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核,报地市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批准后,就可以给小孩变更户口姓名。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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