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了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犯罪的主观罪过在于被告人主观上具有公然侮辱他人的直接故意。判断被告人主观上是否具有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尊严的直接故意,不以被告人供述的其主观上有否侮辱他人的犯罪目的为依据,而以其直接故意实施的行为客观上能否导致他人人格尊严受损害的结果发生,以及被告人对其行为导致的严重损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危害结果所持的态度为依据。侮辱罪是自诉案件,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行为人构成侮辱罪,刑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