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一、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二、安置补助费:此补偿项百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见国土资见(2004)238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 【法律依据】: 《池州市主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相关补偿标准》 二、临时安置费(住宅房)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8元 /m按月计发。 (一)实行货币补偿按上述标准计发 6个月。 (二)实行产权调换1、以现房产权调换,按上述标准计发 4个月。2、以期房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在规定的过渡期 限内,从其搬出之月起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的 4个月按上述标准计发;超过规定过渡期限的,应当从逾期之月起按上述标准增加 50%计发临时安置费,直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