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月报计算方法 1、预计全年累计经营所得59545.77÷9×12=79394.36元。 2、预计全年应纳税所得额=79394.36-24000=55394.36元。 3、预计全年应缴个人所得税=55394.36×35%-6750=12638.03元。 4、1-9月份应预缴个人所得税=12638.03÷12×9=9478.52元。 5、9月份应预缴个人所得税=9478.52-8510.27元。 实行定率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也可按以下方法计算当月应(或季)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当年累计销售额×所得率×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年累计已预缴个人所得税。 实际经营不足一年的,以实际经营月数为一个纳税年度。 年终后汇算清缴时: 应纳税所得额=当年累计销售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当年实际经营月数×2000) 当年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年累计已预缴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