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期间是否可以进行录音、录像和拍照等活动?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律师会见期间是否可以进行录音、录像和拍照等活动,但需要考虑保护律师和当事人的隐私权。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律师在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当事人、证人、鉴定人、调解人、公证人、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证明材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讯问、辩论、举证、质证等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和证据程序。严禁用假证、伪证。”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参加诉讼活动中,应当爱护庭堂秩序,遵守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和证据程序,严禁用假证、伪证。” 因此,律师会见期间进行录音、录像和拍照等活动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并考虑到律师和当事人的隐私权。建议在律师会见前与律师进行沟通,获得当事人和律师的同意后再进行相关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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