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理赔委托书需写明下列内容: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联系方式;保险公司的名称;理赔的保险的相关投保信息;委托的具体请求;受托人的权限和范围;以及双方的签名、盖章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