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污水排放国家标准指标 |
释义 | 污水排放标准,具体如下: 1、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省级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水的排放方式: 1、当城市有污水处理厂时,生活废水与粪便污水宜采用合流制排出; 2、当建筑物采用中水系统时,根据中水的用水对象及所选用的原排水水质分质排出; 3、当冷却废水量较大而需循环或重复使用时,宜将其设置成单独的管道系统。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我国十分重视医院污水处理工作,早在1963年卫生部发出《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污水、污物消毒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解决医院污水、污物处理设备。 2、1983年颁实施GBJ48-83医院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试行)。 3、1984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招出:排放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后方准排放。 4、1996年修订《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将GBJ48-83《医院污水排放标准》纳入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5、2001年发布GB18466-2001《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污水消毒处理。 6、2005年发布、2006实行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要求新、扩、改建医疗机构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本标准实施管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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