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林地最长租赁期限为四十年。在承包期内,且尚未达到承包期限届满的时间,林地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最长20年。当租赁期限届满时,当事人可以再续租赁,但是再续的期间不得超过自续签之日起二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一)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二)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三)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则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