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撞人了是不是要垫付医药费 |
释义 | 法律分析:从法律层面上,并未规定肇事者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对于交警也只有对事故责任判定的权力,关于赔偿的问题交警说了不算,交警只能组织双方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只能由法院判决,因此在判决前任何的支付都是肇事者自己自愿。 一、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方一定要护理吗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方不一定要参与护理,而且责任方没有护理的义务。 伤者可以请护工,或者家里人护理,最后保险公司会赔偿护理费的。事故发生了,可以垫付对方医药费的70%,也可以不垫付,等到事故结案时一并算账,该赔偿多少就赔偿多少。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垫付医药费。 对于所发生的轻微的、没有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如果双方对事故成因都没有任何相关的争议的,可由双方直接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进行事故的相关的处理。而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交警部门一般来说都是根据双方对确认的事故成因,按简易程序来认定事故责任,这个时候如果只有事故一方到场的,交警部门就无法确认事故原因,也就无法进行责任认定,进而无法对事故的后续的赔偿问题进行处理。所以,交通事故定责需双方都到场,不论责任是否重大或者双方是否有争议,都需要双方到场的,不然交警方就不能进行定责。 二、车祸肇事者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三、被车撞了,一般怎么垫付医药费用 首先,可以向交警部门请求协调要求肇事者垫付,若肇事者不垫付医疗费,即可以自己先行垫付医疗费,之后再进行起诉索取赔偿;其次,也可以寻找肇事者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且对方无力赔偿的,可以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之后在追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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