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四川成都申报工伤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包括受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有关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登记查询通知单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受伤害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职工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提交单位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证明材料。成都工伤认定条件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 法律分析 一、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1. 受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 2. 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 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4. 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有关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登记查询通知单。 5、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受伤害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职工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单位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证明材料。 二、成都工伤认定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试用期能享受工伤保险吗 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试用期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处接受的职业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阶段,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应当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工伤保险费。 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如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试用期并不影响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 综上所述,试用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 结语 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符合一定条件,包括受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有关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登记查询通知单等。成都工伤认定条件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试用期也能享受工伤保险,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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