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民事诉讼原告有事去不了的处理有:1、原告无正当理由的,可以按撤诉处理;2、如果被告进行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3、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后,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