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对于共有物管理费用承担的规定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了共有物管理费用的分担方式。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物业管理费包括维护费用、管理人员薪金、公用水电支出、保险费用等。共有人的管理费用和其他负担按约定或者份额分担。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的共有物管理费用的分担有哪些规定 对于共有物管理费用,如果物业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二条【共有物管理费用的分担】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二、物业管理费包括哪些 (一)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二)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三)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四)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五)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六)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七)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八)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九)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十)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十一)节日装饰的费用; (十二)管理者酬金; (十三)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十四)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十五)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对于共有物管理费用和其他负担,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份额负担原则,即按照共有人的份额来分担费用。共同共有人则共同承担费用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二百八十四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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