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商铺40年产权到期后可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就能够重新取得该商铺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只要按照国有土地出让的方式签订合同缴纳出让金即可;不续期则该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都归国家无偿取得,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