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店面转让需要把原先的合同一起转吗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对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店面转让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原先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其具体依据如下: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店面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出租人的意思表示以及与承租人的约定或者出租人沉默的期限。而店面转让对原先的合同是不存在效力影响的,可以不用随店面转让而转让。 一、可以判断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情形 判断出租人是否同意转租,可以从明示与默示、在事前同意还是事后同意。 1、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在订立租赁合同时,通过约定明确承租人享有转租的权利,如果双方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转租已经作出明确约定,应当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此种同意就是事前的同意。 2、如果双方的租赁合同对转租没有作出明确约定,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的,既可以在承租人实施转租行为前取得出租人同意,也可以由承租人在转租后取得出租人的追认。此时,承租人应当将转租的事项通知出租人,由出租人作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 3、出租人明示的同意可以是口头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出租人以口头形式表示同意的,以对话形式表示同意的情况下,既可以是由出租人直接向承租人以口头或电话方式直接表示同意,也可以是由居间人或第三人转达同意转租的意思表示;默示的表示行为是指行为人没有作出明确的表示,但是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推知。比如: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告知出租人意图转租,出租人虽未直接回复,但接受了第三人直接给付的租金且没有向承租人提出异议,表明出租人以默示的表示方式同意承租人转租。 二、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 1、合同双方或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这时候双方签订的转租合同无效; 2、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转租合同是无效的; 3、转租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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