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查询个人名下房产主要有三种方法。 1、到当地的房屋管理局查询。需要带上自己的 身份证 和 房产证 。如果是委托他人代查,则需要携带公证过的 授权委托书 。如果是需要房产交易,建议到房屋管理局进行查询。 2、在网上查询。搜索当地省市的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输入产权人姓名和产权证号便可进行个人名下房产查询。但较为不便的是,目前并非所有地区的房产管理局网站都可以查询到房屋的产权信息。 3、到档案局档案科查询。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资料,如果是委托他人代查,则需要携带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到房屋管理局大厅的微机上使用系统来申请查询。目前为止现在的房屋产权基本都会进行电子档案登记。 另外对于某些房产,可能会涉及到办案的需要,所以会在司法机关进行登记。此时也可以携带司法文书到当地司法机关进行查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