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不当得利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正当的利益,且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受损害的人可以要求得利人返还其所得利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