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费用是多少需要什么 |
释义 |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到法院仅是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或请求法院对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裁决,此时,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按件收取。由于50元至300元是一个区间,法律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区间内可以按照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自行决定交纳标准。在北京,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每件需要交纳150元。同类型的案件,在天津、上海则需要交纳200元。无论案件是否涉及分割财产,这笔费用是必须交的。在实践中,为便利当事人诉讼,北京各法院通常采取预先交纳一半诉讼费用的方式,如一个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应当交纳150元,先预收75元,至于另一半,则在法定情况下补交。 一、男方不给抚养费起诉费怎么算 男方不给抚养费起诉费的计算如下: 1、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应当视为财产分割,并应按离婚案件的标准收取诉讼费; 2、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3、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4、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的标准收取诉讼费用。 二、法院要收多少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司法实践中,我们代理的离婚案件,在立案时,出于为当事人省费用的考虑,会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1000-10000元左右,少让当事人交诉讼费。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这些财产,通常会告之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的。一旦通知让原告补交,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离婚当事人也愿意掏这笔钱了。判决离婚时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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