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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设立分公司程序有哪些
释义
    (一)、持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到工商局办理核名。
    (二)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三)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填写指定代表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贴上。
    (五)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
    一、注册成立合伙企业程序:
    设立合伙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申请合伙企业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式两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3、验资报告;
    4、出资权属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股东资格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9、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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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6: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