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合伙开公司需要租赁合同吗 1、合伙开公司不一定需要租赁合同,但需要提供企业营业场所的证明,如果是租赁的场所,需要提供租赁合同。 2、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1、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2、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3、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4、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5、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6、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