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59岁工人因工伤后可享受哪些待遇? |
释义 | 工伤一级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津贴,直至退休,并可获得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器械费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不变。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差额由基金补足。工伤职工的本人工资为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自行支付费用。 法律分析 59岁工伤一级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本人工资,并按本人工资9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直至退休,按护理级别发给生活护理费直至去世。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90%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护理费。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结语 工伤一级享受多项待遇:医疗费用、伙食补助、医疗器械安装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保障、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伤残津贴等。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低于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生活护理费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标准发放。未参保的单位需支付全部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六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六十条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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