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担任辩护人的相关规定 |
释义 | 刑事辩护人的范围和责任: 刑事辩护人范围不包括被缓刑、被剥夺自由、无行为能力、相关工作人员、陪审员、外国人或无国籍者。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供证据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权益。辩护人不能捏造事实、歪曲法律,应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刑责。 法律分析 一、哪些人不能担当辩护人 1、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不包括的人有: (1)被执行缓刑的或者身上还有刑罚没有完成的人; (2)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的人; (3)没有行为能力的人; (4)在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的人员; (5)法院的陪审人员; (6)对于该案件来说有关系的人; (7)非本国国籍的或者无国籍的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二、辩护人的责任是什么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也规定,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辩护人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基本原则,在任何情况都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编造口供、串供、伪造、毁灭证据或者威胁、引诱证人提供不实证据。 2、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作无罪辩护时,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重点查明和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控事实不是其所为或系诬告、陷害或是错告、举报失实,因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本没有犯罪。 结语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应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同时,辩护人应重点查明和证实被控事实不是被告人所为或系诬告、陷害,以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无罪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七十二条 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语言。 证人作证前不得旁听法庭审理,作证时不得以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材料的方式陈述证言。 证人言辞表达有障碍的,可以通过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七十条 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向证人送达通知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通知书中应当载明证人作证的时间、地点,作证的事项、要求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或者没有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当事人的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证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或者人民法院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作证。 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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