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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能够争取离婚后再婚抚养权吗?
释义
    离婚后再婚能够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根据孩子的年龄和抚养条件,法院会考虑变更抚养权的请求,同时孩子的意见也会被纳入考虑。离婚时,二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超过二周岁但不到十周岁的孩子,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获得抚养权。
    法律分析
    一、能够争取离婚后再婚抚养权吗?
    能够。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变更抚养权能够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再婚如果遇到了法律允许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自己又希望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时候是能够积极的去争取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二、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时,二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如果子女超过二周岁但不到十周岁的,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
    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
    1、工作性质;
    2、工作环境;
    3、收入状况;
    4、居住条件;
    5、文化程度;
    6、性格修养;
    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还能够提供对对方不利的证据,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比如: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如果子女超过8周岁的,法院判决时会考虑子女的意见。
    因此,争取孩子对抚养方的认可,也是尤为重要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不随女方生活而可随父亲生活的例外情形有: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离婚之后再婚也是需要尽到孩子的抚养的义务的,所以能够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离婚时,二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如果子女超过二周岁但不到十周岁的,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
    结语
    离婚后再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合情合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考虑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前提下,变更抚养权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来确定。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包括患病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孩子、孩子愿意随另一方生活以及其他正当理由。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一般由母亲承担,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另一方能够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也有可能获得抚养权。争取孩子的认可和考虑孩子的意见也是重要的。离婚后再婚,我们需要尽到抚养孩子的责任,根据具体情况争取合法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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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6:2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