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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局是什么单位
释义
    公安局是具有双重性质,具有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双重性质。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是国家的行政机关。
    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如下: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公安局是我国公安机关的基层单位,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打击犯罪等任务。公安局的职责和职能十分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开展巡逻、防范、处置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开展刑事侦查工作,破案打击犯罪,保护社会安全;
    三是管理户籍、出入境、治安、交通等事务,维护社会秩序;
    四是开展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公共场所和重点单位的安全;
    五是开展社会面管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六是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如消防、边防等。公安局的职责和职能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保障。
    综上所述,公安局具有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双重性质,既是政府的行政部门,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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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4:5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