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证的一般程序如下: 1、申请,是指公民和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公证请求的行为; 2、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和法人的公证申请,同意给予处理的行为; 3、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前,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4、出具公证书。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