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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性质和特点有哪些
释义
    本文介绍了公积金的性质和特点。公积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四个特点。其中,普遍性指所有城镇在职职工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强制性指单位必须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否则将受到处罚;福利性指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返还性指职工离休、退休或出境定居等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给职工个人。
    法律分析
    公积金性质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提供解决住房问题的保障,使职工能够尽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
    2. 互助性: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 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拓展延伸
    公积金是一种由政府设立的强制性公积金制度,旨在促进职工的住房消费和解决住房问题。公积金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 公积金是由政府设立的,具有强制性和管理性。
    2. 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要按一定比例缴存公积金,比例一般为工资总额的8%。
    3. 公积金的缴存期限一般为12个月或者24个月。
    4. 公积金的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的1.3倍。
    5. 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建造、翻新、维修自住住房等方面。
    6. 公积金制度还规定了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和用途,如职工购买、建造、翻新、维修自住住房等。
    总之,公积金制度是一种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对于解决住房问题和促进职工住房消费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公积金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缴存比例高、提取条件较为严格等,需要政府进一步加以完善和调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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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5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