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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 拒不归还
释义
    

法律主观:
    


    一、转租与租赁转让有什么不同
    转租与租赁转让的不同在于:
    1.两者的标的不同
    前者的标的是租赁物,后者的标的是租赁权。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而房屋租赁权转让首先是一种权利的转让,针对的是房屋的租赁权。
    2.两者的取得方法不同
    前者为设定的取得,后者为转移的取得。房屋转租是转租人在租赁物上再度设定了一个新的租赁权,转租人与被转租人之间成立新的租赁契约。
    3.两者实现的手段不一样
    4.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前者房屋的租赁权仍属于原来的承租人(转租人),后者房屋的租赁权属于受让人。
    二、原租赁期满,次承租人拒不归还房屋怎么办
    原租赁期满次承租人拒不归还房屋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原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明确表示不与承租人续签租赁合同,此种情况下,出租人应该通知商铺的实际占有人,并给予次承租人一定合理期限,要求其腾退房屋。
    此时,次承租人对商铺属于无权占有,应当将商铺返还。
    三、转租合同期限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怎么处理
    转租合同期限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的处理方法是:转租经过房东同意是合法的,但不得超过原来的承租合同约定的期限;转租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的部分是无效的。如果次承租人起诉,是对承租人不利的。如果原合同到期后,可以与次承租人协商确定好租赁协议,再由出租人与次承租人直接签订租赁合同。这样的话,就不会有问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客观: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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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6: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