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离婚赔偿标准? |
释义 | 回答:女方在怀孕期间,如果男方存在过错行为的,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并且因男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损失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行为分为以下几种情形:第一,重婚,由配偶又与他人结婚的,则构成重婚;第二,与他人同居;第三,实施家庭暴力,主要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既包括身体暴力,也包括精神暴力;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果对方存在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则构成虐待,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第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民法典生效后新增的一项兜底条款,因为婚姻中的过错行为远不止上述四种情形,所以人民法院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结合过错情节、伤害后果等因素,对过错方是否存在重大过错进行认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均存在过错行为的,如一方与他人婚外同居,而另一方在家里实施家庭暴力等,该种情形下,夫妻双方谁也没有资格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此外,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前提是双方具有合法婚姻关系,如果双方的婚姻被宣告为无效婚姻或者被撤销,或者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而仅仅是同居关系,则无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