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理人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公司监理人承担的责任包括确定监理机构人员及职责、制定监理规划、检查监理人员工作、组织审核施工方案、审查付款申请等。监理的性质是服务性、科学性、公平性和独立性。监理的原则包括签订合同、实行总监负责制、公正独立自主、通过监理单位处理合同联系活动、被监理单位必须接受监理、严格质量保证体系。企业在建立时需遵守法律法规,经营者的违规行为将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一、公司监理人承担什么责任?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检查监理人员工作,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 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 二、监理性质 1、服务性 它不同于承建商的直接生产活动,也不同于建设单位的直接投资活动,它不向建设单位承包工程,不参与承包单位的利益分成,它获得的是技术服务性的报酬。工程建设监理的服务客体是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这种服务性的活动是严格按照委托监理合同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合同来实施,是受法律约束和保护的。 2、科学性 监理的科学性体现为其工作的内涵是为工程管理与工程技术提供智力的服务。 3、公平性 工程监理机构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这体现了工程监理的公平性。 4、独立性 与建设单位、承建商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关系,应当按照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活动。 三、监理原则 1、监理工作以委托监理合同为依据,实施监理前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2、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 3、应“公正,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维护建设方与不损害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4、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5、被监理单位必须接受监理; 6、严格质量保证体系,凡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工程项目,都应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国家中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随之建立起来,那么在建立时也是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同时也要按照规定设立相应的职位,如果公司或者公司的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违规行为后,也是会给公司或者社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经营者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结语 公司监理人的责任包括确定监理机构人员及职责、制定监理规划、安排监理人员进场、组织监理例会、审核分包单位资格、审查施工方案、签发开工令和工程款支付证书、检查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处理工程变更和合同争议等。监理的性质是服务性、科学性、公平性和独立性。监理工作应遵循委托监理合同,实行总监负责制,公正独立自主,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接受监理,严格质量保证体系。在企业建立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设立合适的职位,并承担违约责任,是保障企业发展和社会利益的重要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十七条 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审计机关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审计机关负责人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的,不得随意撤换。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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