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车超限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超限运输证的办理方法如下: (1)申请人通过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公路分局路政行政许可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 (4)申请人到原申请办理的路政行政许可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超限运输证的办理条件: 1、车辆所装载货物须是合法装载的不可解体货物; 2、车辆装载不得超过行驶证的核定载质量; 3、车货总质量和轴载质量不对公路、桥梁的安全造成危害; 4、车辆装载后的总高度,高速公路和一、二级公路不得超过5米; 5、应根据实际情况勘测通行路线,需要加固、改造措施的,可与申请人签订有关协议,制定相应的加固、改造方案; 6、涉及公路路产损失的,申请人与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路经营企业签订了公路赔偿协议; 7、影响交通安全的,已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八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第十条 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的,承运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路超限运输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货物的名称、外廓尺寸和质量,车辆的厂牌型号、整备质量、轴数、轴距和轮胎数,载货时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总质量、各车轴轴荷,拟运输的起讫点、通行路线和行驶时间; (二)承运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三)车辆行驶证或者临时行驶车号牌。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或者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或者总质量超过100000千克,以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记录载货时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信息的轮廓图和护送方案。 护送方案应当包含护送车辆配置方案、护送人员配备方案、护送路线情况说明、护送操作细则、异常情况处理等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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