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物业资质 |
释义 | 1、新公司从暂三级资质起办理资质证书,暂三级满一年后办理正式三级,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营业执照;企业章程;验资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2、三级资质,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一、物业管理公司资质在哪个部门申办 根据住建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直辖市办理三级物业管理资质审批在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二级资质审批在市级房地产管理部门;省内三级资质办理在地级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建设局),二级资质办理在省建设厅办理;全国所有一级物业管理资质审批由住建部负责审批。 二、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主要有: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3、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4、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 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7、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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