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选聘 物业管理公司 的程序是: 1、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2、发布招标公告或通知; 3、编制招标书。包括招标的物业基本情况, 4、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 5、投标申请书的报送; 6、开标,定标; 7、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法律客观: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五条 各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如下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