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保持和增强先进性,提升妇联组织凝聚力; 2,保持和增强群众性,提升妇联组织服务力; 3,保持和增强政治性,提升妇联组织引领力。 法律依据: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第二条 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作贡献。 第三条 代表妇女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第四条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第五条 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