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撞上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承担全部责任,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对逆向行驶的机动车撞上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承担全部责任,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