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辞退工人应该给什么补偿 |
释义 | 工地辞退工人应该给什么补偿,需要分情况讨论: 1、如果是工地无故解雇工人,那么,工地应按工人的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如果工人存在过错被辞退的话,那么这种情况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那么如果工地拖欠工资该怎么办呢? 工地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尽快支付工资;或者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内支付工资;或者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要回工资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工地辞退工人应该给什么补偿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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