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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申请办理条件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有,1、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上海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的;2、有合法稳定就业或者合法稳定住所,还是在上海连续就读的,满足其中一个就行。以上条件是需要共同满足的,缺少其中一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都不会为其办理居住的,只有满足了条件之后,才能办理居住证。居住在本街道、镇辖区内的非本市户籍、不符合《上海市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境内人员,即是流动人口需要在居住地居住3日以上的,应当在到达居住地3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派出所设立的社区,企事业单位登记点或者受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居住登记。
    法律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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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