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地公积金可以在上海贷款,具体如下: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上海的公积金贷款是可以办理在外地的,只要购房行为符合公积金贷款要求,就可以提出申请。 公积金贷款的立案标准: 1、个人公积金缴存情况:个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缴存公积金,并且公积金缴存金额需要满足当地的最低标准; 2、个人信用记录:个人需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逾期记录; 3、公积金贷款用途: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于购买自住房、翻新、大修现有住房、偿还购房按揭贷款、支付住房租赁等方面; 4、房屋审批标准:贷款人所购买的房屋需要符合当地的规定,包括房屋的面积、价值、产权等方面; 5、还款能力:个人需要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需要在个人的承受范围之内。 综上所述,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和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需要满足一定的缴存公积金时间、购房资格等条件,并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