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拖行交警怎样处罚 1、司机驾车冲撞,拖行交警,属于一种袭警的行为。根据两高一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驾驶机动车袭警的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按照《刑法》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袭警察,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驾车冲撞、拖拽民警,造成身体伤害,构成轻伤以上的,则可能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是驾车冲撞、拖拽,既涉嫌袭警又涉嫌故意伤害,则可能触犯两个罪名。 二、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分 1、袭警罪可以说是妨害公务罪的特殊罪名。 2、与妨害公务罪相比,袭警罪的行为对象和手段行为具有特殊性,行为对象必须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手段行为具有特殊性是指妨害公务的手段必须具有暴力性质,并对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从严处罚。 3、按照上述规定,对于妨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并非一律认定为袭警罪,而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进行确定。 (1)对于以威胁的方法妨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应认定为妨害公务罪,威胁一般是指以告知对他人人身、财产等进行侵害或不利后果为手段,让人心理产生恐惧或者畏惧感。对于以威胁手段而非暴力妨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适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2)对于故意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适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认定为妨害公务罪。暴力、威胁之外的其他方法,主要表现为对于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中应该予以配合的而不予配合,如拒绝提供应提供的证据、查阅的资料等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