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款或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仍通过各种方式改变资金性质、掩饰资金来源的,就构成洗钱罪。因此,洗钱罪没有具体的量刑标准数额,只要符合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就构成洗钱罪。 关于洗钱罪的量刑,如果没有严重情节的,一般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收犯罪所得,按照洗钱数额的5%-20%并处或单处罚金。如果犯洗钱罪且情节严重的,应处以5至10年有期徒刑,没收犯罪所得,并按照洗钱金额的5%-20%处以罚金。存在多次实施洗钱犯罪、以洗钱为业等行为的,属于犯洗钱罪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