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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安全问题,租户能否要求房东承担维修责任?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双方可以就合同内容约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房屋安全问题,一般认为房屋安全问题属于房东的基本义务范畴。因此,如果租户在居住期间因为房屋安全问题受到了损害,可以向房东索赔,要求房东承担维修责任。但如果房屋安全问题是由于租户的过错造成的,则房东不需要承担维修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约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确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二条:“房屋所有人应当保证房屋使用安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因不履行或者不符合约定所受到的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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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20:4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