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双方可以就合同内容约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房屋安全问题,一般认为房屋安全问题属于房东的基本义务范畴。因此,如果租户在居住期间因为房屋安全问题受到了损害,可以向房东索赔,要求房东承担维修责任。但如果房屋安全问题是由于租户的过错造成的,则房东不需要承担维修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约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确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二条:“房屋所有人应当保证房屋使用安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因不履行或者不符合约定所受到的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