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期限可以延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借款人,可以申请延长贷款期限:1、借款人失业,无力按月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或者与其有抚养关系的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伤害,需借款人支付巨额医疗费用,无力按月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借款人收入明显下降,无力按月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提醒:如果您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通常随着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公积金也会进行相应的调整。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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