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引发争议 |
释义 | 中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则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对于婚内财产分割,存在夫妻双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况,但有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 一、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若有一方不同意,诉讼离婚。财产分割由法官进行判决,具体执行时应充分考虑财产的来源、数量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3、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婚姻财产如何分割? 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包含: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婚内财产如何分割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一方隐匿、转让、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或者一方有法定扶养义务治疗重大疾病的,对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可以要求分割。因此,除非有两种特殊情况,否则无论结婚多少次,婚姻中一般不允许财产分割。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一方隐匿、转让、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或者一方有法定扶养义务治疗重大疾病的,对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可以要求分割。因此,除非有两种特殊情况,否则无论结婚多少次,婚姻中一般不允许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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