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档案转递怎么申请 |
释义 | 郑州档案转递的申请步骤包括准备相关资料、提交人事代理合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录取院校调档函原件、入伍通知书或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原件,审核后即办即结。其法律依据是《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法律分析 郑州档案转递的申请步骤如下: 1. 准备相关资料: 2. 提交《人事代理合同》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代办需要经办人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 3. 提供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录取院校调档函原件; 4. 提供入伍通知书或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原件。 (5)审核(即办):审核材料,出具转递手续。 (6)办结(即办):档案转出。 二、郑州档案转递的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拓展延伸 依据《河南省档案条例》第十八条,郑州档案转递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提供档案查询、档案利用、档案收集、档案保管、档案鉴定、档案统计、档案研究等公共服务。同时,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还应当通过建立档案收集、保管、鉴定、利用等业务指导中心或者实行区域集中管理的方式,加强对基层档案工作的指导,为基层提供档案收集、保管、鉴定、利用等公共服务。因此,郑州档案转递的基本公共服务涵盖了档案查询、档案利用、档案收集、档案保管、档案鉴定、档案统计、档案研究等方面,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档案服务的需求。 结语 郑州档案转递的申请步骤已经详细说明,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不得收费。因此,如果您需要进行郑州档案转递,可以放心提交相关材料,郑州档案转递的法律依据是《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12-29)\t第四百四十七条\t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发出的受理申请的公告,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一)公示催告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票据的种类、号码、票面金额、出票人、背书人、持票人、付款期限等事项以及其他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权利凭证的种类、号码、权利范围、权利人、义务人、行权日期等事项; (三)申报权利的期间; (四)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等权利凭证,利害关系人不申报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8-02-06)\t第一百零三条\t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用口头通知、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 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8-02-06)\t第一百一十七条\t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法院基于抗诉或者检察建议作出再审判决、裁定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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