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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行为有哪些
释义
    反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行为是:
    1、经营者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2、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3、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一、网上刷到单合法吗
    刷单是违法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的规定。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二、如何定义商业诽谤
    商业诽谤:是指通过捏造、披露虚假事实或者虚假信息,贬低、诽谤特定商业主体的商誉、商品或者服务,造成商业利益损失的侵权行为。
    1、行为主体必须是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目的是削弱竞争对手的市场竞争力,寻求自己的竞争优势;
    3、其侵害对象是特定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
    4、行为的客观方面是捏造、散布虚假事实、贬低和诽谤竞争对手。
    三、广告法虚假宣传如何处罚
    虚假宣传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经营者(广告主)的法律责任。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广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3、连带责任。广告主应负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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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4: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