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经依法批准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建成后,可以到当地国土部门进行土地初始登记,申领宅基地使用权证。如果是属于转让房产而隐形交易土地使用权的,要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申领宅基地使用权证。 一、土地确权后去哪里更改 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所以在土地确权后想要更改的可以向当地乡人民政府申请变更登记,一般来说是向国土资源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如果土地承包方的户主、代表人发生改变,是可以到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进行变更登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变更登记前应当及时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可向政府的相关部门咨询。 二、产权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产权变更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等资料证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 2、申报价格; 3、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价格评估; 4、缴纳费用; 5、等待领证; 6、买方持新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更改姓名 可以依法变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的姓名。用地者需要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审核通过更换土地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