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离职证明能入职新公司。离职证明的主要目的是证明劳动者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造成纠纷。离职证明并不是入职的必需材料,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签订承诺书,承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者没有离职证明,是会影响入职新公司的,劳动者可以要求上一家公司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如果该公司拒绝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 一般新公司要求你出具该证明是要规避其可能承担的风险,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公司录用了与其他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新用人单位有赔偿的责任。因此,如果不发生上述情况是没有问题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