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使用证在哪办理 |
释义 | 农民申请宅基地,由乡(镇)、村受理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上报,由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批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规定: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一、宅基地使用权如何继承 宅基地有保障农民基本住房需求、维护农村稳定的特定功能。目前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有严格的身份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的身份的继承人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若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因继承房屋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会因为其身份而无法变更宅基地审批表,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两种情况: 1、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收回宅基地,此时继承人面临自行拆房的风险; 2、是经过乡人民政府批准,按照规定价格出售给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的村民。 值得注意的是,最新的《试点意见》指出,对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房屋等占用的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探索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费用可用于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是什么 农民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各省制定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而定。一般情况下,村民会基于三种情况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实需要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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