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撤销权在性质上是一种形成权,即依据撤销权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使得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为了确保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特别规定撤销权因一定的事由或者期限而消灭。第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此一年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第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