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具有同等的继承权。父母去世后,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是公认的。然而领养子女和继子女能否继承父母的遗产,一直是人们质疑的问题。许多人认为领养子女和继子女不是自己生的,没有资格继承自己的遗产。尤其是当父母有其他孩子时,往往不想把自己的遗产留给领养的孩子,尤其是继子女。其实这种想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由于没有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是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同时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并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